用铁钉杀人的案子并不多见,在周予安十七年的人生经历中只见过两次。
第一次是在她十三岁的时候,跟着师傅去青州府衙门帮忙。
死者是一名年轻妇人,与丈夫成亲三年,未有生育。
依死者丈夫所言,他的妻子乃是意外身亡,之所以报官,是希望官府做个见证,以免妇人的家人日后来寻。
复勘现场时,青州府的捕头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地方。
例如,在死者遇害之前,卧房里的陈设调整了。
再例如,杀死死者的那根钉子原本是不该出现在卧房里的。
最后,在死者滑到的地方居然出现了猪油。
死者家境贫寒,猪油这样的东西断不会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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